诚邀 | 《锅炉掺烧生物质烟气在线监测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参编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锅炉掺烧生物质烟气在线监测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审查。
为确保标准的行业代表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诚邀在锅炉掺烧生物质烟气在线监测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行业影响力和标准化意识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中华环保联合会立项批准,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等单位提出的《锅炉掺烧生物质烟气在线监测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已经启动。
为使标准编制工作能充分汇集行业实践经验、凝聚行业智慧,具有行业代表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诚邀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有意者请填写《参编单位申请表》,反馈至指定邮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标准名称
锅炉掺烧生物质烟气在线监测技术指南

二、参编资格
1、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编单位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重视标准化工作;
3、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享有权利
1、在标准前言参编单位名单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
3、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将享有对本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和标准编制组讨论协商的权力。

四 、承担义务
1、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编制组相关的座谈讨论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共享本单位的经验智慧。

五、主要工作内容
1、梳理对比相关行业技术情况;
2、调研行业技术应用实践效果;
3、完成对应标准制定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王倩
联系方式:13522497587
附件:参编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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